1、私有性。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地域性。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3、期限性: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的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
4、无形性。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